
自2021年4月1日起,啟用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自2021年4月1日起,啟用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為進一步優化辦稅體驗,新版報表采用了“分類填報”的設計思路,主要有以下變化(詳見公告及政策解讀內容):
(一)精簡附表數量
(二)優化主表欄目
(三)調整填報方式
(四)完善民族自治地區減免稅填報規則
實行按月預繳的查賬征收居民企業,從2021年3月份申報所屬期開始使用新版報表;實行按季預繳的查賬征收居民企業,從2021年第1季度申報所屬期開始使用新版報表。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