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中常見問題的審計思路及方法
原文: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中常見問題的審計思路及方法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為了保證采購過程的合法合規,建設項目普遍實行招投標程序,但由于招投標環節牽扯到各方的經濟利益,極易產生暗箱操作,因此,開展招投標程序審計變得日趨重要。下面筆者根據以往審計實踐經驗,重點談談招投標審計中的常見問題以及思路方法,旨在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和風險預控,提高項目管理水平。
一、問題定性及表現形式
(一)化整為零、規避招標
表現形式:某行政事業單位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財政資金,根據批復文件要求進行公開招標,該單位為規避招標,將項目拆分為10個小項目分開實施,每個項目投資均低于公開招標400萬元的標準。
(二)不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
表現形式:某行政事業單位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為600萬元,資金來源全部為財政資金。根據批復文件要求采購環節進行公開招標,但該單位采取邀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有意規避公開招投標程序要求。
(三)施工資質不符合項目要求
表現形式:某行政事業單位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工程要求,承建單位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但建設單位與其下屬企業簽訂建設合同,下屬企業為三級資質,不符合項目建設資質要求。
(四)虛假招標
表現形式:某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資料前后時間邏輯都符合要求,但發現該項目在未招標的情況下已支付施工企業工程款或施工(監理)日志時間早于招投標時間,明顯存在先確定施工單位并進行施工,然后才補齊相關招投標資料,形成虛假招標的違規問題。
(五)以虛假資料騙取中標
表現形式:某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企業為達到中標項目的目的,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虛假的資格審查資料、業績資料進行投標,騙取中標。
(六)串標、圍標
表現形式:(1)某單位實施的土地整治項目中,三家投標企業多次在同一標段進行投標,且投標文件中重要部分內容一致。(2)某建設項目,兩家投標企業在同一標段進行投標,A企業投標文件后附B企業授權委托書或B企業投標文件出現A企業蓋章,圍標串標痕跡明顯。
(七)評標委員會未能客觀公正的進行評標
表現形式:評標委員會未能履職盡責,未嚴格審查投標文件雷同、法人授權造假、投標企業資質不符合要求、業績造假等內容,僅憑虛假資料進行評標。
二、審計思路及方法
(一)審閱法
調取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及相關資料進行審閱。審閱建設單位是否按照批復文件的要求進行招投標工作,重點關注建設單位有無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有無將項目化整為零、分解施工、規避招標。
(二)分析法
做好審前準備工作,制作建設項目招投標明細表讓被審計單位填寫,通過對明細表進行分析,關注投標率高、中標率高的企業。重點關注2家及以上企業頻繁在同一標段投標的情況,獲取企業投標資料再進行對比核實。
(三)對比法
1.時間對比。獲取建設項目施工資料,將項目開工報告時間、施工(監理)日志時間與招投標時間進行對比,關注是否存在開工報告、施工(監理)日志時間早于招投標時間;調取項目財務資料,將資金支付時間與招投標時間進行對比,關注是否存在資金支付早于招投標時間。
2.同一企業投標文件對比。通過分析篩選出投標率高、中標率高的企業,獲取投標文件,重點關注同一企業在同一項目不同標段提供的資格審查資料是否一致;關注同一企業同一時間段不同項目提供的資格審查資料是否一致;關注同一企業同一時間段在不同項目提供的項目經理一致的情況,發現疑點并進一步落實。
3.不同企業投標文件對比。通過分析篩選出2家及以上企業頻繁在同一標段投標的情況,獲取相應標段投標資料并進行相互比對,重點關注是否存在不同企業競拍保證金由同一企業支付;是否存在不同企業關鍵部分施工組織設計完全相同的情況;是否存在不同企業同一部分工程預算相同或呈規律性差異情況;是否存在A企業投標文件后附B企業資料,或A企業投標文件為B企業蓋章的情況;是否存在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是否存在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是否存在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等。
(四)查詢法
1.將投標文件中的資質證明、部分業績證明、信用證明通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信用中國網站進行查詢,關注上述資料是否真實。
2.利用企查查平臺獲取企業信息和項目招投標信息,關注是否存在同一標段不同投標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參股、控股、管理關系等。
3.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通過Google地圖或BIGEMAP地圖等軟件,調取歷史影像,發現是否存在項目未招投已開工建設的情況。
三、主要適用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3.《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第16號)
4.《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2003〕30號令)2013年已修改
5.《山西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晉發改法規發〔2021〕373號)
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司會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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