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中“重大經濟決策制定執行及效果”的關注重點
原文:重大經濟決策制定執行及效果審計要把握好四個方面
來源:安慶市審計局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效果情況” 是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必審內容,審計中如何準確把握重大經濟決策制定執行及效果,是經責審計的難點。筆者從事經責審計多年,認為主要應從以下四個方面來把握。
一是重點關注年度工作要點。年度工作要點是每個單位、部門對照單位職責,結合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工作計劃,制定的本年度需要完成的重點工作。年度工作要點里有部分是有量化指標的,審計中可以將實際完成情況與年度工作要點里可量化的指標核對,確定是否按質按量完成年度工作要點。審計中發現多數單位或多或少存在未完成情況。究其原因,主要是年度工作要點與年度工作考核是“兩張皮”, 年度工作要點沒有納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圍,完成與否不影響單位考核。但經責審計要予以關注,它是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的的主要體現。
二是重點關注年度工作總結。年度工作總結是每個單位、部門充分展示工作亮點、工作成效的載體,經責審計要予以關注,要通過調閱年度工作總結,從中提煉出有措施、有數據的工作事項,調閱相關工作亮點的資料,看其是否真實完成,有無證明材料,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現象。審計發現單位、部門的年度工作總結越來越務虛,缺乏實質內容,給經責審計帶來不便。年度工作總結中一般都有一個章節為下一步工作打算,審計過程中也要關注。
三是重點關注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事項。重大經濟決策的制定、執行及效果均是由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經責審計中要通過梳理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重大經濟決策,結合完成情況資料,確定重大經濟決策是否執行,且有效落實。同時,要通過審計財政、財務收支賬,梳理出大宗經費支出事項與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事項核對,確定“三重一大”是否有效執行。
四是重點關注發文登記簿。發文登記簿是每個單位、部門工作布置及落實的真實展現,經責審計中要關注發文中涉及工作方案、實施意見、批復意見、資金分配等文件,結合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事項,確定是否存在未經集體研究,越權決策現象。
上述四個方面基本涵蓋了重大經濟決策制定執行及效果審計的主要關節點,是審計研究提煉的結果,把握運用好,會有事半功倍的作用,給經責審計節省了現場實施時間,也能較好地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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