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鄉鎮(街道)財政綜合運行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基層鄉鎮(街道)財政綜合運行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評分標準 | 指標說明 | |
財政管理(25分) | 決策管理(2分) | 決策機制執行有效性 | 鄉鎮整體決策管理符合三重一大管理安排。符合,得滿分;不符合,發現一處扣1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三重一大制度的執行情況。 | |
預算管理(4分) | 預算編制規范性 | 財政預算報告表格的完整性和細化程度,分值各占1分。得分=預算表格完整性得分+預算表格細化程度得分。其中:完整性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每有一項不完整扣0.5分;細化程度主要是指細化到類、款、項級內容的程度。未細化到類、款、項扣1分。 | 評價鄉鎮財政預算報告表格的完整性和細化程度 | ||
預算編制科學性 | ①是否與街道發展規劃相符; | 納入政府預算管理的各類預算與部門發展規劃相符性、職能匹配性和預算編制完整,用以反映和考評街道財政預算綜合管理水平 | |||
政府運行成本(2分) | 人員控制 | 公務人員控制率=(公務人員數/編制數)×100%。目標值≤100%;達到目標值得2分,每超出1人扣0.2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人員運行管理情況。 | ||
內部控制建設(6分) | 內控組織情況 | 成立內控領導小組和內控工作小組、明確內部控制牽頭部門和監督部門得2分,否則,酌情扣分。 | 評價鄉鎮內部控制領導小組建設情況 | ||
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 | 建設工程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財政資金監管制度等監督管理制度健全,內控體系完善得2分,否則,酌情扣分。 | 評價鄉鎮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 |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 | 內控制度執行有效,得2分,否則,酌情扣分。 | 評價鄉鎮內部控制流程建設情況 | |||
資產管理(3分) | 資產配置管理 | 鄉鎮的資產是否按照相關規定標準配置,每發現一項扣0.2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資產配置情況。 | ||
資產日常管理 | 鄉鎮的資產是否保存完整(完整是指資產有無因管理不善導致的盤虧、毀損等情況)、使用合規、處置規范。全部符合的,得滿分;不符合的,發現一處扣0.2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資產安全運行情況。 | |||
資產折舊管理 | 資產折舊管理:,資產按照規定計提折舊,得1分;每發現一處計提不規范的,扣0.2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資產折舊情況 | |||
政府采購管理(2分) | 政府采購應采盡采 | 應納入政府采購的支出均納入政府采購,得2分;評價中,每發現1項應納入政府采購而未通過政府采購支出的,扣0.5份,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政府采購工作的執行情況。 | ||
信息公開(2分) | 預決算信息公開 | 評價要點:1.按規定內容公開預決算信息,公開內容與實際相符,得1分,有1處公開信息與實際不符,扣0.2份,扣完為止;2.按規定時限公開預決算信息,得1分。如有其它情況,酌情扣分。 | 評價預決算管理的公開透明情況。 | ||
資金管理(4分) | 支出合規性 | 評價要點:1.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以及有關部門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2.資金的撥付有完整的審批過程和手續;3.項目的重大開支經過評估論證;4.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的用途;5.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情況;6.不存在上級部門審計、巡視中發現問題被單獨通報、批評、反映,或被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的。全部符合得2分;每發現一項不符扣0.5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資金使用等支出方面的規范情況。 | ||
問題整改 | 1.鄉鎮對紀檢、巡查、財政、審計等部門近三年各項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問題進行進行整改;2.整改落實到位;以上2點各占1/2權重分值。 | 評價鄉鎮對上級部門檢查的整改落實情況 | |||
財政收入績效(10分) | 財政收入規模(7分) | 收入預算完成情況 | 當年度財政收入總量在預算范圍內。總量指標在95%-105%之間,得2分,超出此范圍每超出1%扣0.5分,扣完為止,如未擬定收入預算目標,扣除該項全部權重。 | 評價鄉鎮財政收入年度目標的完成情況,反映收入預算準確性。 | |
財源培育 | 通過重點項目、招商引稅等工作擴大財政收入規模,完成年度任務的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計分;每超額完成1%,加0.3分,加滿3分為止。 | 評價鄉鎮對稅源、稅基努力爭取的情況。 | |||
稅收收入增速與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匹配度 | 稅收收入增速與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匹配得2分,高于1%,扣0.05分,扣完為止。注:稅收收入增速不高于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速視為匹配。 | 評價鄉鎮收入是否積極穩妥。 | |||
財政收入質量(3分) | 財政收入結構 | 1.形成以稅收收入為主體的財政收入結構(稅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處于合理區間)得1.5分,否則不得分;2.當年度稅收稅源穩定,稅種等稅收結構合理,得1.5分,存在不合理情況,酌情扣分。 | 評價鄉鎮的財政收入結構質量。 | ||
財政支出績效(55分) | 財政支出規模、結構及合規性(10分) | 支出預算完成情況 | 當年度預算支出總量(含調整預算)在預算范圍內,大于等于91%,得2分;小于91%,每低1%,扣0.1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財政支出總量控制情況及預算執行情況。 | |
預算調整率 | 預算調整率=(預算調整數/預算數)×100%。預算調整率不高于10%的,得滿分;預算調整率大于10%的,每偏差1%,扣除2%權重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預算調整情況。 | |||
三公經費控制 | 評價公務接待、公車運行維護、出國考察三公經費是否有效控制。與上一年度相比降低的2分,上升的不得分。 | 評價鄉鎮三公經費的控制情況 | |||
人均財政支出 | 人均財政支出同比持平或有增長得1分,每增長1%再得0.5分,得滿2分為止。 | 評價鄉鎮人均財政支出情況 | |||
基本民生支出 | 鄉鎮全年支出中,對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項基本民生支出規模與上年持平或增長的得1分,每增長1%再得0.05分,得滿1分為止。 | 評價鄉鎮在基本民生領域保障情況。 | |||
基本公共服務效益(18分) | 社會保障 | 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參保率 | 當年度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當年度浙江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0%,得0.5分,未達到不得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5%,得0.5分,未達到不得分。 | 評價各地社會保險保障覆蓋情況,反映當地社保工作推進成效。 | |
鄉村振興 | 扶貧攻堅 | 扶貧攻堅工作按照達到績效目標,得3分,否則,按照比例得分。 | 評價鄉鎮扶貧攻堅任務情況 | ||
公共健康 | 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防控 | 2020年新冠疫情工作防控到位,未出現本地病例,得2分,否則不得分。 | 評價鄉鎮重大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到位情況。 | ||
公共社會福利與服務 | 民政工作落實 | 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殯葬改革、移民穩定等方面的任務,完成情況排名在全縣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平均水平相差1%,扣0.2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民政工作落實到位的情況。 | ||
公共生態環境 | 生態文明建設 | 美麗景寧建設、五水共治等任務完成情況排名在全縣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位,扣0.1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在美麗環境建設等方面的工作情況。 | ||
公共安全 | 平安鄉鎮建設 | 在平安鄉鎮建設方面排名在全縣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位,扣0.1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平安建設情況。 | ||
食品藥品安全 | 守住食藥安全底線、加強日常管理、強化食藥安全宣傳、推進省食品安全縣創建等方面排名在全縣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位,扣0.1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食品藥品安全情況。 | |||
公共文化與體育 | 公共文化服務達標 | 在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文化陣地硬件建設、群眾文化活動開展、全民健身工程評估等方面排名在全縣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位,扣0.1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在公共文化與體育方面的工作完成情況。 | ||
公共民生項目 | 重大民生項目建設 | 省、市級層面下達的民生實事項目任務,全部完成的,得2分;出現一項未完成的,扣除0.5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對重大民生實事、項目的落實情況。 | ||
集體經濟發展效益(9分) | 集體經濟發展 | 集體經濟經營收入情況 | 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同比增長得1分;各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均有增長,得3分,無增長或下降的,不得分。 | 評價鄉鎮集體發展的穩定性、均衡性以及集體經濟收支情況。 | |
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 | 完成年度消除任務的,得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評價鄉鎮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目標完成情況 | |||
集體經濟結構多元性 | 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來源超過4類型及以上得滿分,每少1類型,扣0.4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集體經濟發展多樣性。 | |||
產業發展效益(15分) | 提升質效 | 畝均稅收收入增長率 | 畝均稅收收入同比上年有增長,得2分,考慮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響,下降率在15%以內的不扣分,每下降1%扣0.2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工業和服務業企業用地稅收貢獻效率。 | |
規上工業產值 | 規上工業產值同比上年有增長,得3分,持平得2.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規模發展企業的工業產值 | |||
產業發展 | 發展生態工業 | 根據工作目標,評價生態工業(電子商務、來料加工)建設任務及取得效益的情況。完成各項目標的,得3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評價鄉鎮生態工業發展水平,反映當地生態工業工作推進成效。 | ||
發展生態精品農業 | 根據工作目標,評價“景寧600”生態精品農業建設任務及取得效益的情況。完成各項目標的,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評價鄉鎮農業現代化發展水平,反映當地農業現代化工作推進成效。 | |||
公眾滿意度(6分) | 政府履職滿意度 | 評價社會公眾對于地方政府提升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情況的滿意程度。政府履職滿意度得分=調查問卷滿意度*分值。 | 反映社會公眾對當地政府履職效能的滿意程度 | ||
群眾滿意度 | 根據調查問卷,反映城鄉居民對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生態環境、社會治安、文體生活等基本公共服務的滿意度。群眾滿意度得分=調查問卷滿意度*分值。 | 評價鄉鎮居民對政府工作績效的滿意度。 | |||
財政可持續性(10分) | 財政收入風險(3分) | 重點企業稅收占比 | 每發現一家企業稅收占比超過地方稅收總額20%的情況,扣1分,扣完為止。 | 評價鄉鎮稅收收入的潛在風險性。 | |
盤活存量資金(2分) | 財政存量資金規模 | 可分為靜態指標和動態指標兩種。 | 評價鄉鎮財政存量資金規模 | ||
債務風險管理(2分) | 債務總量控制 | 當年無新增債務得1分;政府性債務存量減少或不存在政府性債務得1分。 | 評價鄉鎮債務管理情況。 | ||
基本保障持續性(3分) | 三保保障到位率 | 未發現“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任意一項或多項存在應保未保情形的,得滿分;地方自查、上級相關部門核查調研以及其他方式發現“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任意一項或多項存在應保未保情形的,不得分。 | 評價鄉鎮“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政策執行情況。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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